2018年11月14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保安監管工作會議在鄭州銀行總行四樓會議室組織召開。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郭慧,消保大隊大隊長焦炳軍,我公司馬歡歡、王明偉及市內各分局、各縣(市)局治安大隊負責保安監管業務的副大隊長、全市保安從業單位法人和負責人近200余人參加會議。會議由消保大隊大隊長焦炳軍主持。
會上,消保大隊大隊長焦炳軍傳達了《鄭州市保安員資格考試方案》,通報了今年以來鄭州市公安局查處的六起涉及保安服務公司和保安員的案件。治安支隊郭慧副支隊長對全市保安監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強化公安機關監管職責。對轄區內涉及保安業務的企業要督促到公安機關備案,保安員持證上崗率要達到。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及時發現轄區內保安從業單位存在的問題,特別是涉黑涉惡問題,要依法嚴厲查處。二是保安從業單位要規范經營行為。決不允許保安從業單位存在違規經營、著裝混亂、保安隊員未持證上崗等問題。三是保安從業單位要對保安員進行教育培訓。特別是對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提升保安員法律意識,提保安服務水平。四是嚴格保安隊伍管理。要對保安員日常生活、思想動態及時關注,對不符合保安員招錄條件的要及時清退。五是黨建工作。對有條件的保安從業單位要成立黨支部,完善黨建工作。
然后,對全市治安部門和保安從業單位進行了保安員資格考試報名培訓,對單位在報名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解答,并發放了《保安工作應用手冊》和《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操作指南》。